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
云财会〔2009〕29号
各州、市财政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5号)精神,现将我省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
(一)范围对象
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上,并符合“云人专〔2005〕19号”规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为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3.考试地点在昆明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时间
全省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5—6月15日。
(四)报名办法
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详见报名简章(附件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身份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同一底版小一寸免冠正面黑白照片3张。
昆明地区的报名地点设在云南财经大学会计教育培训中心(护国路67号,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内,天恒大酒店后面,联系电话:0871—3131126,3138488)。
其他地区的报考人员(含中央驻当地单位)请到当地州(市)财政部门报名,县级不设报名点。
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表和报名简章到报名点领取或登陆云南省财政厅网站下载(网址:www.ynf.gov.cn)。
(五)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有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共同研究确定省内合格标准,并核发省级合格证(该证明证在我省范围内1年有效)。
二、评审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符合“云人〔2007〕11号”文件规定。
3.参加转系列评审的人员,也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证明。
(二)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云南省人事厅制)一式二份。表格下载网址:www.ynrs.gov.cn;
2.学历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会计师资格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须提交审验);
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专著、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个人业绩及能力的材料(材料需所在单位审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程序
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除外)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当地人事部门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省财政厅;省级单位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省财政厅。中央在滇单位需要委托我省评审的,须符合我省上述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并由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财政厅。
破格申报人员需按照破格程序推荐。
(四)报送时间
我省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将于11月进行,申报人员
须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会计处。
各州(市)财政局、人事局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
织,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和评审推荐工作,确保本地区本部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资料下载:
附件1:
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云南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5号),2009年,我省决定继续执行对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推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自2005年起,按照人事部、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我省对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即试行了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才可参加评审。现将2009年度云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含中央驻滇单位)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从事会计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勤奋敬业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 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会计会计师职务满2年;
2. 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以上;
3. 大专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20年以上,担任会计师职务
5年以上;
若大专毕业前已有中专学历或取得会计员资格的,20年累计工作年限可以从中专毕业或者取得会计员资格的时间算起。
4. 中专毕业以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25年以上,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若中专毕业已取得会计员资格的,25年累计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会计员资格的时间算起。
5. 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二)根据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
1. 国际会计机构特殊荣誉获得者;
2. 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3. 在会计理论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者。在国家级专业会计杂志上发表过学术价值较高的论文5篇以上,或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译著出版,经过有关会计学术权威机构或有关专家学者认定,证明对我国会计理论的发展有一定影响者。
二、报名时间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5—6月15日。
三、报名地点:
昆明地区的报名地点设在云南财经大学会计教育培训中心(护国路67号,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内,天恒大酒店后面,联系电话:0871—3131126,3138488)。
其他地区的报考人员(含中央驻当地单位)请到当地州、市财政部门报名,县级不设报名点。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人员应当先认真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地区报名表》,按规定贴好本人近期同底版像片2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须经人才服务中心人事部门)核实盖章。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报考条件要求,持相应的学历证、身份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地区报名表》及近期同底版小1寸免冠正面黑白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考人员须经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审定资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注:考生当年不得重复报名,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及收款收据,于2009年8月10日—8月20日到当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范围和时间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方式为开卷笔答。
(三)考试范围为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具体考试范围见全国会计考办发布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日期为2009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六、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我省将根据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并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只在1年内本地区(云南省行政区内)评审中有效。
七、在报名、考试、评审中,如有弄虚作假、违反会计法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和评审规定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评审资格或由发证机关收回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评。
八、考试用书
(一)《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09年)》由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制定,考生可在报名时根据需要自愿订购。
(二)中国会计学会组织编写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09)》,考生可在报名时根据需要自愿订购。
各地各报名点不得自行搭售或推销其他渠道的考试用书和辅导材料。
九、用书领取
考生在预定教材后,凭订书收款收据在报名点领取。
十、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会计考办、云南省会计学会的名义编写、出版、翻印、复制或者推销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举办辅导班。
十一、需要查询2009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的人员,请于考试一个月后登陆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云南省财政厅网站或到当地报名点查看。
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址:www.ynrsks.cn
云南省财政厅网址:www.ynf.gov.cn
云南省会计考办地址: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电话:0871—3637375。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
附件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地区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报名序号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住宅和手机) | 贴照片 | ||||||||||||||||||
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
学历(只填符合报名条件学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专业、毕业证号 | ||||||||||||||||||
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 会计工作年限 | 会计从业 资格证号 | ||||||||||||||||||
取得会计师资格时间 | 取得方式 (考试或者评审) | 会计师证书编号 | ||||||||||||||||||
是否破格 | 破格条件 | |||||||||||||||||||
报考科目 | 通讯地址 邮 编 | |||||||||||||||||||
承诺书 我承诺表内所填内容均为真实内容,所提供证件均为真实、有效证件。 考生本人签名: | ||||||||||||||||||||
单位意见 | (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报名经办人员意见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1.报考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单位性质:企业、事业、行政、其他。
2.单位意见栏中必须有人事部门盖章;无独立设置人事部门的,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3.报名经办人员意见栏由省考办或州市考办指定经办人员签名并盖章。
4.报名序号由各报名点工作人员按照1,2,3顺序进行统一编排。
附件3: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09)》
征 订 单
为了适应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需要,全国会计考办制订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并根据本大纲的要求,结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编写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09)》,为考生参加2009年的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提供辅导和指南。
《大纲》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考试辅导用书》由大连出版社出版发行。
各州、市财政局请按下列收款单位汇款:
收款单位:云南省会计学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华山西路分理处
账 号:05244908091001
订 书 单
订书单位或姓名 | 联系电话 | ||||
详细地址 | 邮政编码 | ||||
书 名 | 定价 | 册数 | 金额(元) | ||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09》 | 20元 | ||||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09) | 40元 | ||||
交款金额(大写) | |||||
联系人:云南财经大学培训中心。刘力,蔡云芳。 联系电话:0871-3138488,3131126。 云南省会计学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