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不准
○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私利;
○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
○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已的旗号以权谋私。
五个严禁
○严禁搞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
○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
○严禁在各类会议中赠送礼品和纪念品;
○严禁向企业事业单位摊派会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