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产”)、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于2020年2月25日向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公司”、“云南白药”或“公司”)发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
2020年2月28日,公司收到平安资产、平安人寿发送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通知>的更正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本次权益变动后,平安资产受托管理的平安人寿持有云南白药公司股份63,870,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现需要对原《通知》进行如下更正:
1、原《通知》标题中的表述不够准确,更正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的通知》。
2、增加平安人寿-自有资金、平安人寿-分红-团险分红的具体账户持股信息和账户关系:
更正前:
更正后:
其中:
注:平安人寿-自有资金、平安人寿-分红-团险分红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两个保险产品账户,为一致行动人。”
3、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的部分表述进行更正;
更正前:“3、本次减持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是持有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更正后:“3、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63,870,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同时将“不再是云南白药持股5%以上股东”的表述予以删除。
备查文件
1、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通知>的更正说明》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