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JXM2024A001-007/HCZB03202412014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云南白药集团丽江药业有限公司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线搬迁项目提取车间设备系统采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取车间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规格要求 |
材质要求 |
备注 |
1 |
粗碎机 |
1 |
套 |
40目、>125kg/h |
304 |
粗碎提取中药材 |
2 |
浸膏粉碎机 |
1 |
套 |
>35kg /h |
304 |
带冷却系统、目数可达120目 |
3 |
提取罐 |
3 |
套 |
6m³ |
304 |
带送液泵,其中两台收油 |
4 |
提取液储罐 |
3 |
套 |
6m³ |
304 |
|
5 |
提取液储罐 |
2 |
套 |
3m³ |
304 |
|
6 |
蒸渣回收乙醇储罐 |
1 |
套 |
2m³ |
304 |
保温,配螺旋缠绕管换热器 |
7 |
双效浓缩器 |
3 |
套 |
2000kg/h |
304 |
带负压泵 |
8 |
单效浓缩器 |
1 |
套 |
2000kg/h |
304 |
带负压泵 |
9 |
回收溶剂储罐 |
5 |
套 |
6m3 |
304 |
带酒精泵 |
10 |
沉降罐 |
2 |
套 |
2m³ |
304 |
|
11 |
上清液过滤器 |
1 |
套 |
CL-B-T7.5 |
304 |
助滤过滤系统 |
12 |
刮板浓缩 |
2 |
套 |
1000型 |
304 |
带负压泵 |
13 |
敞口浓缩器 |
1 |
套 |
0.5m³ |
304 |
|
14 |
提取浓缩机组(中试) |
1 |
套 |
1m³ |
304 |
含提取、储罐、单效浓缩 |
15 |
原料乙醇埋地储罐(双层) |
2 |
套 |
25m³ |
304 |
带酒精泵 |
16 |
酒精回收塔 |
1 |
套 |
回收量≥300L/h |
304 |
带稀酒精泵及回流酒精泵 |
17 |
精馏合格酒精储罐 |
1 |
套 |
6m³ |
304 |
带酒精泵 |
18 |
新鲜乙醇储罐 |
1 |
套 |
5m³ |
304 |
带酒精泵 |
19 |
酒精配制罐 |
1 |
套 |
5m³ |
304 |
带酒精泵 |
20 |
微波烤箱 |
2 |
套 |
单次90㎏ |
304 |
|
21 |
CIP系统 |
1 |
套 |
/ |
304 |
|
22 |
出渣车及渣仓 |
1 |
套 |
/ |
接液304 |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
2.4交货期:90日历天完成设备到货。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填报)。
2.6交货地点: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太安乡太安村委会3-4社(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等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9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3.1主体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授权);同品牌制造企业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协议签订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备供货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协议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至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并提供数据真实有效的《承诺书》。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除外);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③2021年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刑事案由”进行查询),分别查询并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查询截图。
3.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除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搜索关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进行获取。点击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按步骤完成基本信息填写,上传“招标文件获取资料原件扫描件”。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无须到现场办理。
4.4招标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云南白药网》(www.yunnanbaiyao.com.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云南白药集团丽江药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太安乡太安村委会3-4社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308881489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A座15楼
联 系 人:徐国正、陈晓旭、杨永婧
邮 箱:780949549@qq.com
日 期: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