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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经皮给药技术产业平台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 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WXXQ202609003-X02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6-10-14    查看次数: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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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经皮给药技术产业平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经皮给药技术产业平台项目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数投备〔2026〕6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6.2 %、其他国有:8.20%、私有资金:65.6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高新区新梅路73号

2.3 建设内容: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经皮给药技术产业平台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或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为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经皮给药技术产业平台项目,地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梅路73号公司自有宗地内,总用地面积33338.2m。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有厂区新建2幢5层(地下1层,地上4层),建筑面积23556平方米;拟新建内容包括:联合厂房-联合生产厂房二、联合厂房-库房以及配套的地上污水处理设施等。 地上建设面积25305.64㎡,地下建筑面积996.82 ㎡。厂房是框架结构,地上 4 层,地下 1 层,平库是框架结构,地上4层,立体库是单层钢结构。地上建筑最大高度 23.95 m,最大单跨跨度约 68.04 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19626.14m2。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20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经皮给药技术产业平台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或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否

2.9 工期:2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1日,竣工日期:2027年6月25日。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3年10月14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 6000 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所注为准,如竣工验收证明未注明,以施工合同上所注为准。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申请表。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所挑选的信息为准。(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自2024年10月 14日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5年10月 14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 17:00至2026年10月19日23:59。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09:30。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高新区新梅路73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号龙山大厦1807室

联系人:

阮焱

联系人:

马云飞、章宸玮

电话:

17758683783

电话:

18915237618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马云飞

邮编:

214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4000

 

 

电子邮箱:

jhra18915237618@163.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0595084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